近日,加拿大最高法院决定不再对1970年以前的裁决进行英法双语(英语和法语)翻译,此举在法律界和语言权利倡导者中激起了关于双语制度和法律遗产保护的广泛讨论。一些学者和倡导者认为,此举忽视了《国家官方语言法》(OLA)所规定的责任,而法院则以资源有限和这些早期裁决缺乏现实相关性为由进行辩解。
自1969年《国家官方语言法》颁布迄今,最高法院一直坚持以两种官方语言公布所有裁决。然而,据加拿大律师协会旗下《National》杂志披露,1970年以前的裁决——数量庞大,超过6000项——却仍以英语为主要发布语言。
这种语言使用上的差异促使律师Marie-Andrée Denis-Boileau向加拿大官方语言专员Raymond Théberge提出正式投诉。2021年,Théberge建议法院在18个月内完成这些早期裁决的翻译工作,指出其单语发布违反了《国家官方语言法》的规定。2024年春季,另一法律辩护团体“魁北克集体权利”也表达了类似关切。尽管如此,法院在2024年6月的新闻发布会上仍宣布不会采纳该建议。
首席大法官理查德·瓦格纳(Richard Wagner)阐述了法院作出此决定的三大理由:历史裁决对现代法律实践的影响微乎其微、翻译文本无法获得官方认可,以及项目成本和时间成本过高。据《National Post》报道,瓦格纳强调,这些早期裁决多被视为加拿大“法律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对当代法律案件的影响有限。他指出,自1982年《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通过以来,法律环境已发生深刻变革。“如今几乎无人会引用1892年的先例来为他们的案子辩护,”瓦格纳说道,“人们对这些历史裁决的法律兴趣几乎不存在。”
此外,瓦格纳还提到,由于原裁决作者已故,无法对翻译内容进行验证或批准,因此其法律地位将受到质疑。最后,他强调了翻译工作的巨大经济成本——预计耗资1000万至2000万美元,且可能需要长达十年的时间来完成。
然而,瓦格纳的立场遭到了众多专家和倡导者的强烈反驳。他们认为,许多1970年以前的裁决仍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在加拿大的普通法体系下,司法裁决除非被明确推翻,否则均具有先例价值,意味着这些旧裁决仍可在当前案件中被引用。
渥太华大学的法律学者Yan Campagnolo、François Larocque和Lawrence David在《The Conversation》的一篇文章中对法院的拒绝表示“震惊”。他们指出,尽管首席大法官发表了上述言论,但这些早期裁决依然深深植根于加拿大的法律体系中。“许多那个时代的最高法院裁决至今仍在加拿大法学院中被讲授,”作者们写道,“而且,律师们在日常工作中仍会引用1970年以前的先例来支持他们的法律诉状。甚至最高法院本身也经常引用其旧的裁决。”
魁北克集体权利执行主任Étienne-Alexis Boucher对此表示赞同,并认为此举对法语加拿大人构成了歧视。他向《National》杂志指出,1969年之前的几项重要判决,如Roncarelli v. Duplessis案,至今仍具有深远的法律影响。
针对法院对翻译成本和时间的担忧,有人提出了利用人工智能(AI)来减轻负担的建议。然而,这一提议遭到了许多法律专家的质疑,他们对AI处理复杂法律翻译的能力表示怀疑。“AI绝对无法取代人类的专业知识,尤其是法律语言学家的专业知识,”渥太华法律翻译与文献中心主任Vicky Ringuette向《National》杂志明确表示。实际上,在对法律文本进行AI工具测试时,已经出现了令人担忧的错误,包括错误地引用了不存在的《民法典》条款。正如首席大法官瓦格纳的法律官员Stéphanie Bachand所指出的那样,AI翻译中的这些错误可能会严重损害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法院裁决原文和译文的高质量是其核心优势之一,”她解释道,并强调没有人工监督的AI生成的翻译可能会损害法院的声誉和公信力。